明清茶葉價格(明清時期茶葉)
明清時期茶葉
春茶是清明以后的茶,明清茶是清明前的茶
明清時期茶葉發(fā)展特點
古人傳說始于黃帝時代?!渡褶r本草經》中說:“神農嘗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茶)而解之?!边@是一則關于茶的傳說,可信性有多大,尚不可知。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即茶最早是一種藥用植物,它的藥用功能是解毒。因此,當時茶并未進入人們日常生活飲料系統(tǒng)。 根據(jù)文獻記載。茶的種植和使用,始于秦漢時期.《漢書·地理志》有“茶陵”。
茶陵,在今湖南省,漢代屬長沙郡,以位于茶山之陰而得名。西漢王褒《童約賦》有“烹茶盡具”和“武都買茶”的記載,武都,在四川綿竹縣北,是當時的茶葉產區(qū)。當時的飲茶方式十分粗放,一般是將茶葉采摘回來,稍事加工后煮汁自飲,或用來招待客人。
到了唐代,出現(xiàn)了一位名叫陸羽(鴻漸)的茶圣。他總結了歷代制茶和飲茶的經驗,寫了《茶經》(三卷)一書,并創(chuàng)造了全新的制茶方法。陸羽的《茶經》對茶的起源、種類、特征、制法、烹蒸、茶具、水的品第、飲茶風俗、名茶產地等作了全面論述。
特別對餅茶的制作技術和加工,總結提出采、蒸、搗、拍、焙、穿、封七道工序。 關于茶的煎用,陸羽認為要得茶中“三味”,達到“極精”地步,先得克服“九難”,即采造、鑒別、器具、用火、用水、烤制、碾末、煎煮、飲用九項選擇。
且規(guī)定了具體要求。當時陸羽還曾被招進宮,為皇帝煎茶,得到贊賞,于是茶道大興。到了宋代,中國的飲茶習俗達到了窮極精巧的地步。 上至皇帝,下至士大夫,都有關于茶飲的專著。如宋徽宗(趙佶順《大觀茶經》、蔡襄的《茶錄》、黃儒的《品茶要錄》、趙汝麗的《北苑別錄》、宋子安的《試茶錄》等。
這時民間還出現(xiàn)了茶戶、茶市、茶坊等交易、制作場所.當時茶的品種之多,不勝枚舉。宋代飲茶習俗中,最有特色的是斗茶。 斗茶,不僅是飲茶方式,也是一種精神文化享受。蔡襄的《茶錄》一書,就是專門講斗茶藝術的著作。
其中提到斗茶時茶的加工、斗茶工具、斗茶方法等.北宋中期,斗茶習俗風靡全國,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平民百姓,無不以斗茶為樂事。這樣,就把飲茶的美學價值提到一個新的高度。 明清時期,茶葉的加工制作和飲用習俗有了很大改進。
此時,炒青制茶法得到普遍推廣,于是“沖飲法”代替了以往的“煎飲法”,這就是 今天所使用的飲茶方法。 茶飲進人飲食文化體系,雖有著十分久遠的歷史,但各民族、各地區(qū)的飲茶習俗,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模式.從美學角度講。
色、香、味是茶飲習俗中共同追求的目標.而要達到這一目標,除茶葉本身的因素外,最重要的是飲茶所用的水質要好。 其中,水質以山泉水為上品,用它沖出的茶,湯色明亮,香味具佳;茶具,以江蘇宜興紫砂陶為上品。
茶具要清淡高雅,古香古色,最好與居住條件。主人的身分地位文化修養(yǎng)相協(xié)調;沏茲方法(包括水溫和不可徹得太滿),俗諺”酒滿敬人,茶滿欺人”,是說敬酒和敬茶的方式有所區(qū)別。敬酒時要斟滿酒杯,表示相互間的盛情;敬茶時,則不可太滿,要讓客人慢慢品嘗,急緩之間,包含了酒俗與茶俗中的剛、柔之美. 茶俗始自民間,形式多種多樣.漢族茶俗中較有代表性的是,廣東潮州的“工夫茶”和蘇州的“七家茶”.中國南方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盛產茶葉,相應地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飲茶習俗。
就是在不產茶葉的民族中,也隨著茶葉貿易和生活的需要。嗜茶成俗,而且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獨特的飲茶之道——茶道。
明清時期茶葉的主要飲品形式
現(xiàn)代意義的茶壺,應該是始于唐代。茶具是和人們飲茶的方法分不開的,茶具是發(fā)展的是變化的。
1、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茶具是2070年前:
西漢 (公元前63年)王褒的《僮約》中有“烹荼盡具,已而蓋藏”的文字,這里的“荼”指的是“茶”、“盡”作“凈”解。說明當時飲茶已經有茶具了。
2、中國人明確記載使用茶具是在1700年前:
西晉左思(約公元250-約305年)的《嬌女詩》,其內有“心為茶荈劇,吹噓對鼎”。這里的“鼎”當屬茶具無疑。
3、明確有茶壺,應該是在唐代(包括五代)時:
到了唐朝(含五代),茶已成為日常飲料,開始講究喝茶的情趣,出現(xiàn)了茶藝(這是日本茶道的來源)。此時的茶具不僅是飲茶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器具,開始注重茶具如何對茶的色、香、味進行保留和提高,開始欣賞茶具本身的藝術性?,F(xiàn)代意義上的茶具自唐代開始快速發(fā)展。唐代人把茶壺稱“注子”,其意是指從壺嘴里往外傾水?,F(xiàn)在有些地方把泡茶叫“點注”,就是根據(jù)唐代茶壺有“注子”一名而來的。
4、到了宋代(含金、遼) ,飲茶方法出現(xiàn)變化,由過去的煎茶改為點茶(把茶葉碾成粉末狀,用沸水沖泡調制)。但基本延續(xù)了唐代的茶具形式,致使出現(xiàn)了點茶的瓶。瓶的功能大致等同于現(xiàn)在的壺。
5、元代的茶具是上承唐宋,下啟明清。
6、明代茶具,因為茶餅變成了茶葉,所以發(fā)生巨變:
明代開始,人們不再飲用茶餅,條形散茶在全國范圍興起,飲茶改為直接用沸水沖泡,唐、宋時的炙茶、碾茶、羅茶、煮茶等器具成了多余之物,而一些新的茶具品種脫穎而出。明代對這些新的茶具品種是一次定型,因為從明代至今,人們使用的茶具品種基本上無多大變化,僅僅在茶具式樣或質地上有所變化。明代有創(chuàng)新的茶具當推小茶壺,有改進的是茶盞,它們都由陶或瓷燒制而成。
7、清代,茶的種類開始大發(fā)展:
除綠茶外,又出現(xiàn)了紅茶、烏龍茶、白茶、黑茶和黃茶,形成了六大茶類。但這些茶的形狀仍屬條形散茶。所以,無論哪種茶類,飲用仍然沿用明代的直接沖泡法。所以清代的茶具基本上沒有突破明人的規(guī)范。
8、當代現(xiàn)代名目繁多,做工更精,質量上乘:
飲茶的方法沒有變化,但是開始追求茶具的品質,材料、樣式、做工等等,開始追求茶具的形式,貴的有如金銀茶具,廉的如竹木茶具,此外還有用瑪瑙、水晶、玉石、大理石、陶瓷、玻璃、漆器、搪瓷等制作的茶具,數(shù)不勝數(shù)。
所以,現(xiàn)代意義上的茶壺,應該是始于唐代。
明清時期茶葉末釉瓷器的特征
雍正時制品多偏黃,有茶無末,稱“鱔魚黃”;乾隆時則茶末兼有,釉色偏綠者居多,俗稱“蟹甲青”、“茶葉未”等,也有的掛古銅銹色,具有青銅器的沉著色調,常被用來仿古銅器,稱“古銅彩”。
茶葉末釉瓷器的燒制比較困難,不能大批量生產。
好的茶葉未釉價值極高,主要藏于北京的故宮博物院中。
從傳世實物看,以雍正、乾隆時期的產品為多,也最為精彩。
“清乾隆茶葉沫釉搖鈴尊”,足內刻“大清乾隆年制”篆書款;造型典雅端正,胎體厚實穩(wěn)重,通體內外施茶葉末釉,色澤濃重而又不失質感,瑩潤亮澤。
明清時期茶葉貿易的特點及影響
首先明朝當時貿易是純屬民間官方不參與的活動,第二當時我們用茶葉,瓷器,絲綢換金銀珠寶。
相當于現(xiàn)在美國和中國的關系,不值錢的硅,換中國的錢和礦產。清朝和明朝完全不同,滿族首先是殖民者,他們不在乎漢族人得利益。更是被毒品腐蝕了爪牙,不過慶幸吧,如果不是英國人,說不定現(xiàn)在我們還是滿族的奴才明清時期茶葉貿易的影響
榷茶和茶馬互市,是我國宋代乃至明清茶政的兩項主要內容。所謂“茶政”,無非也就是國家對茶葉生產、貿易、稅收等所頒布和制訂的一些規(guī)定、制度、法令和政策等內容的總稱。
換句話說,茶政也即政府對茶葉生產、運銷的一種干預,是茶業(yè)一定發(fā)展的一種標志。如前所說,我國最初的茶政,建之于唐。
據(jù)考證,我國也即唐代的茶政,是從貢茶和征收茶稅所開始的。
以貢茶和稅茶的時間來說,貢茶比課收茶稅的時間似乎還要早些。所以,如袁高和李郢等關于茶山貢茶詩中吟及的“陰嶺芽未吐,使者牒已頻”;“陵煙觸露不停采,官家赤印連帖催”等詩句所示,這些貢茶的詔諭和碑文,也即構成我國最早的茶葉法規(guī)和茶政內容。
關于唐代稅茶的情況,上節(jié)已經介紹,自裴休十二法提出以后,我國茶葉的法制,相對進入了一個比較穩(wěn)定的階段。但至唐末和五代,茶葉法制又復大亂。如后唐李稟時,“于各要沖設稅茶機構,自湖南至京(今洛陽)六七區(qū)納稅,以至商旅不通”。所以,入宋以后,一為國用未豐,需增加茶稅收入;其次也為革除唐朝以來茶葉自由經營收取稅制的種種積弊,故從北宗初年起,就逐步推出了茶葉官營官賣的榷茶制度和邊茶的茶馬互市這樣兩項基本國策。
或許有人會說,榷茶和茶馬互市,不是在唐代就有了嗎?是的,唐文宗時,王涯為司空,兼任榷茶使,大和九年十月頒令榷茶,但十一月王涯被殺,榷茶剛剛開始就夭折了。所以,榷茶和茶馬互市,雖提出和見之于唐,但實際成制于宋。
1.榷茶的實施。榷茶是一種茶葉專賣制度,實質上也是一種茶葉稅制。實行榷茶,一般寓稅于中,不再設稅。其實不是不稅,本身首先把稅利就考慮計算在內了。但是,國家或官府對榷茶之利,還不限于茶稅,他們在壟斷茶葉生產和貿易的過程中,通過低價向農民收購,高價向商人售出的手法,一買一賣,轉手之間,除稅額以外,還取得了驚人的差額;這也是其與茶稅又同又不同之處。
宋代榷茶制度,前后有不少變化。但是,大體來說,宋朝榷茶的規(guī)定是,園戶(山區(qū)種茶的農民)生產茶葉,先向附近的山場兌取“本錢”,采制以后,以成茶折交“本錢”;多下來的茶葉,不準賣給別人,要悉數(shù)出售給山場。至于茶商買茶,也一改過去向產區(qū)農民直接收購的習慣,而是先向榷貨務交付金帛,然后憑券到榷貨務貨棧和指定的山場兌取茶葉再運銷各地。
宋代榷茶,始于乾德二年(964),是年詔在京、建、漢(漢陽)、蘄口(今湖北蘄春)各置榷貨務開始榷茶。第二年,又以蘇曉為淮南轉運使,“榷舒、廬、蘄、黃、壽五州茶貨,置十四(一作四十四)場,一萌一蘗,盡搜其利”。
這是宋代開始榷茶的情況,其榷貨務和山場不斷變更,直至太宗太平興國年間,才相對穩(wěn)定為六務十三場。其六務為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真州(江蘇儀征)、海州(江蘇連云港)、漢陽、無為和蘄口。十三場是蘄州的王祺、石橋、洗馬、黃梅,黃州的麻城,廬州的王同,舒州的太湖、羅源,壽州的霍山、麻埠、開順口和光州的商城、子安等。
宋朝是一個長期在遼、金和西夏侵擾、威脅下被侮茍安的朝代。所以,作為其斂財來源之一的榷茶制度,也常隨政治和軍事形勢的變化而有所變動。
如最初的榷茶,只限江淮和東南一帶,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自賣,禁其出境。但是,至嘉祐四年(1059),廢榷茶改行通商法(徽宗崇寧后又復榷東南茶葉)。至熙寧七年(1074)“天下茶法既通,而兩川獨行禁榷”;也即全國其他地方可隨便買賣,原來不榷茶的川峽一帶,反倒增設提舉司,“榷川茶以換取邊馬”實行起榷茶來了。
再如商人向榷貨務購茶,先前只須交付金帛,雍熙后,由于兵戰(zhàn)需要,就改令商人輸粟京師,或納糧于邊塞,然后再按值付券,準予兌賣荊湘、江淮茶葉;這也即北宋時一度所推行過的貼射,三說和四說諸法。
總的來看,宋代榷制,在徽宗以前,變化較多且亂,崇寧四年(1105)推行引制以后,開始比較穩(wěn)定下來。引法分長引和短引兩種。長引在商人交納銀錢邊糧以后,由榷貨務發(fā)引自買于園戶,然后返銷引面注明的遠方州軍。短引只限于產地和鄰近州縣出售。
崇寧以后,南宋、元、明和清代,雖然有時也短期實行過稅茶或其他榷制,但基本上都仿效和沿用北宋這種引制,直至咸豐(1855—1866)以后,清廷被迫允許外商在我國腹地開廠設棧,引法漸廢,榷茶才最后為厘金和其他捐稅所替代。
2.茶馬互市的成制。茶馬互市,是我國唐宋至明代時在邊境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施行的一種以茶易馬的貿易制度。我國內地有茶缺馬,北方和西北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又多馬和無茶,故我國歷史上的邊茶貿易,長期就多采用以茶易馬或以馬換茶的交換形式。
從文獻資料來看,早在唐代,就有“回紇驅馬市茶”的記載。但是,不說唐代,即便五代和宋朝初年,這種茶馬交易,也未成為定制。因為至宋朝初年,與邊疆少數(shù)民族博馬,主要還是用銅錢。至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鹽鐵使王明才上書:“戎人得銅錢,悉銷鑄為器”,這樣乃設“買馬司”,正式禁止以銅錢買馬,改用布帛、茶藥主要是茶來換馬。這可能也是我國由國家最早制定的茶馬互市的政策。在設買馬司的同時,于今晉、陜、甘、川等地廣開馬市,大量換取吐蕃、回紇、黨項等族良馬。神宗熙寧七年,在四川也推行榷茶,于川(成都)、秦(甘肅天水)分別設立茶司和馬司,專掌以茶易馬之務。
南宋時,吳曾在《能改齋漫錄》中形容說:“蜀茶總入諸蕃市,胡馬常從萬里來”,就是描寫熙寧建立茶、馬司以后的情況。至“紹興初,陜西失守,……乃奏合四司為一司”;即朱高宗趙構,詔并川秦茶馬四司為都大提舉茶馬司。
所謂都大提舉茶馬司,《宋史·職官志》稱:“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贝藱C構設立以后,南宋茶馬互市的機構,就相對固定為四川五場,甘肅三場這八個地方。川場主要用來與西南少數(shù)民族交易,所換馬匹,大都用來作役用。秦場全部用來與西北少數(shù)民族互市,所博馬匹高大健捷,主要用之以為戰(zhàn)馬;這也是當時茶馬互市的重點所在。
元朝不缺馬,邊茶主要以銀兩和土貨交易。明代初年,恢復茶馬互市,一直延續(xù)到清代中期,才漸漸廢止。由上述榷茶和茶馬互市,我們從茶政的建設上,同樣也能看到宋代在我國茶業(yè)史上所具的承前啟后的作用。
明清時期茶葉的主要品飲形式為
在長久的歷史長河中,飲茶的方式千變萬化多姿多彩 。元明清時期出現(xiàn)--泡茶法。元朝的茶以散茶、末茶為主,明朝以葉茶(散茶)獨盛。明朝有綠茶、黑茶、花茶、烏龍茶、紅茶,清朝的茶品種繁多,門類齊全。
元明清時期飲茶除繼承五代宋時期的煮茶、點茶法外,泡茶法終于成熟。
明清時期茶葉生產主要是由于國內市場的拉動
中國是茶的故鄉(xiāng),早在唐代以前,中國生產的茶葉便通過陸路及海運的方式遠銷各地。首先到達了日本和韓國,然后傳到印度和中亞地區(qū)。在明清時期,又傳到了阿拉伯增島。在17世紀初期,中國茶葉又遠銷至歐洲各國,很多上層社會的貴族、紳士都養(yǎng)成了喝茶的習慣。中國的共和中國的絲綢及磁器一樣,已經成為了中國在全世界的代名詞
明清時期茶葉貿易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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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yè)市鎮(zhèn)興起.
2.農產品大量進入市場.
3.經濟作物棉花、茶葉、甘蔗、染料等普遍種植,作為農產品加工的副業(yè)產品,也都成為商品化的組成部分.
明清時期茶葉貿易的變化
“茶馬互市”起源于唐、宋時期,是中國西部歷史上漢藏民族間一種傳統(tǒng)的以茶易馬或以馬換茶為中心內容的貿易往來。茶馬互市是古代中原地區(qū)與西北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商業(yè)貿易的主要形式,實際上是朝廷在西部游牧民族中尚不具備征稅條件的地區(qū)實行的一種財政措施。
